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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最基本的特性(电子商务最基本的特性有哪些)2024-09-12

电子商务的认识和理解

1、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2、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狭义上讲,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 EC)是指:通过使用互联网等电子工具(这些工具包括电报、电话、广播、电视、传真、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移动通信等)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商务贸易活动。

3、在1997年和1998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正是一些IT厂商和媒体,它们以各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的“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一阶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在风险资本的介入下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早的应用者,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

4、电子商务是因特网爆炸式发展的直接产物,是网络技术应用的全新发展方向。

5、提高企业的生产、库存、流通和资金等各个环节的效率。狭义上讲,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使用互联网等电子工具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商务贸易活动。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所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包括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广告商、消费者、中介商等有关各方行为的总和。人们一般理解的电子商务是指狭义上的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电子合同问题是电子商务的一个主要法律问题。首先是面对目前世界各国并不统一的合同法规定,如何在互联网中使用电子合同与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其次是电子合同是电脑中的数据,而不再是传统的合同形式,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我国电子商务法对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的影响有:鼓励了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创新了商业模式;促进了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了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了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等。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其对社会产生的深远影响引发了诸多政治、经济和法律议题,特别是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各国政府都面临制定相应税收法律与政策的紧迫任务。本文深入探讨了这一问题,旨在全面理解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挑战。

与传统商务比较,电子商务有什么特点?

商务性 电子商务最基本的特性为商务性,即提供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一种高效的服务方式、场所和机构。网上购物提供一种客户所需要的方便途径、快捷的购物途径,为企业提供了一个遍布世界各地的、广阔的、有巨大潜力的消费群,因而,电子商务对任何规模的企业而言,都是一种机遇。

经营方式:传统商务依赖于实体店面进行交易,而电子商务则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开展业务,为消费者提供随时随地的购物便利。 市场范围:传统商务通常受地理位置限制,仅能覆盖周边或本地市场。电子商务则打破了地理界限,实现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和营销。

相较于传统商务,电子商务在成本方面的优势明显。它减少了实体店面的需求,从而节省了租金、装修、员工工资和存储成本。这些成本的减少使得商家能够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 减少中间环节 在传统商务中,产品从制造商到消费者手中往往需要经过多个中间环节。

交易的快捷化。电子商务能在世界各地瞬间完成传递与计算机自动处理,而且无须人员干预,加快了交易速度。(2)交易虚拟化。通过以互联网为代表的计算机互联网络进行的贸易,双方从开始洽谈、签约到订货、支付等,无须当面进行,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络完成,整个交易完全虚拟化。(3)成本低廉化。